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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农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
    发表时间:2018/02/13 14:42:5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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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院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最后一个重要的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基本训练,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生的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领导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教学院长统一领导下,实行校系(院)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1.在学校预算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全校各系(院)毕业论文(设计)的经费预算。
    2.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二)系(院)工作职责
    各系(院)在系主任(院长)领导下以系(院)党政领导、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为成员,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负责。
    l.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资格,于第七学期第十二周前报送教务处。
    2.负责备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填报、协调和确认工作,并做好实习前学生的动员与组织工作。
    3.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全过程进行日常管理。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二、选题原则
    1.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既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训练,又要着重培养学生 的独立工作和实际动手能力,在满足本科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结合生产实际和科研工作。
    2.课题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要以学生在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时间内工作量饱满,且通过努力能完成为原则。
    3.课题类型可以多样化,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即专题研究、工程设计和综合实习等。
    4.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经教研室集体讨论后报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审批。课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三、指导教师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指导教师资格由教研室审核后,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2.聘请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必须严格审查,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并由系里确定专人定期联系、检查,及时协调有关问题。
    3.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4.指导教师职责:
    ①选好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编写教学方案和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做好仪器设备、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②审定学生做课题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进程,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对多人承担的课题,必须划定每位学生的工作,并让他们参与总体方案的设计和论证。
    ③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各方面严格要求学生。
    ④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指导教师意见和评语,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四、基本要求
    1.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每位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任务,要求单独写出论文(设计)或报告。
    2.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论点明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楚;文稿一律用16K 单面稿纸,使用蓝黑墨水撰写,字迹要清楚,不能写草率、异体字,文中的符号。 数码、曲线、图表都应按有关规定书写;文稿一般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和资料。附录等,对被指导教师初评为优秀的论文还应写出外文摘要,文章字数不少于,3500字。
    3.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要注意逐渐提高对外语和应用计算机方面的要求。
    4.要求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敢于创新,勤于实践,注意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做到虚心向指导老师和技术人员学习,独立 完成各项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互相抄袭,并做到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以培养自 身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己任。
    五、检查与考核
    1.系主任和各教研室要对每个学生的课题内容和工作进行全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2.各教研室和主管教学的系主任要组织和指导全系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与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求至少进行初、中期两次检查。
    3.由教务处组织系间互查和抽查。随时掌握全院毕业生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努力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
    4.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①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系要成立答辩委员会,各专业成立答辩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可聘请少量校外专家参加,成员一般为5~7人。
    ②所有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学生都必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各系必须制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并严格执行。
    ③答辩必须按照事先议定的程序进行,一般应包括答辩小组成员审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文稿。答辩学生论文(设计)介绍、咨询与回答、指导教师情况说明、答辩组组长小结等环节,要求有专人对整个答辩过程进行记录。
    ④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等五级制 记分。成绩分布一般为“优秀”的不超过20%,“良好”的占45%,“中等”的占25%,“及格”与“不及格”的占10%(“不及格”的慎重评定)。
    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确定采用指导教师初评,答辩小组开专门会议审核,报系答辩委员会审定的办法进行,建议按照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平时成绩、论文(设计)水平成绩进行综合考试评定(一般情况论文水平占60%,平时表现占40%),并向学生公布。
    六、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各系可根据此条例及“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工作规范”有关条文制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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