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20分钟到达考场,清理考场,作好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二、学生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由监考人员核对考生的考试证等有效身 份证件,认真检查学生所带物品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考人员应在开考前敦促和监督学生将自带的所有与考试无关用品 存放在指定或远离学生座位的地方,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和考试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监督学生按考试纪律要求完成考试。
四、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须竖守职责,聚精会神,不处理与监考无关的事。 可解答试卷中印制不清、缺页等问题,但不对试题作任何解释。因监考疏忽或失职导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六、考生提前考完,须由监考人员收取考卷后,才能退出考场。考试结束时应立即要求考生停止答题,按考场规则规定放好试卷,并开始收卷,收卷后过点无误后,方准考生离场。
七、对有违反考场行为和作弊动机的考生。应立即予以制止,直至停止其考试。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收回试卷及作弊物证,令其出场。并在式卷上注明“作弊”字样。
八、监考结束时,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并交课程所在系。如有作弊行为发生,该表及物证直接交教务处。
九、考场巡视小组负责监督“考场规则”和“监考人员职责”的实施、协调和处理考试进行中的疑难问题,监考人员应接受考场巡视小组成员的监督协调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