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13

点击量:

(浙林院教[2001]7号)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控,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本校全日制教育的所有课程,包括各类实验。实习以及毕业环节等。
成教学院、国际教育中心开设的课程,其教学质量考核是否采用此办法自定。
二、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将载入教师个人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并与系(院)教学工作评估挂钩。
三、考核的组织实施
1.对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由该教师所在系(院)负责组织实施。兼职教师的考核.由开课系(院)负责实施。
2.同一门课程由多位教师上课的,分别对各位教师进行考核。
3.一位教师同时承担一门课程多个重复班教学的,原则上由教师所在系(院)选择学生人数最多(或专业小班个数最多)的一个教学班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课程考核一般采用问卷评价办法,分别对学生和同行教师进行问卷调查。
1.学生调查按专业小班进行统计计算。统一使用教务处制定的“课程教
学质量考核学生问卷调查表”(见附件1)。
统计得分结果,按要求填写“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学生问卷调查汇总表”(见
附件2),并附在该班调查表之首装订成册。
2.短期实践环节、毕业环节的考核。各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课程教学质量考核问卷调查表制定考核办法。
3.对同行教师的调查,使用“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教师问卷调查表”(见附件3)。
4.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的最终结果,由任课教师所在系(院)根据学生问卷 调查结果,综合同行教师问卷调查及校、系(院)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听课意 见最后确定。其中学生问卷调查结果应作为主要评定依据,一般应占60~70%。
五、考核时间
1.每学期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学生问卷调查定于校历的第10~11周进 行;教师问卷调查可由系(院)自定。
2.分阶段集中上课的课程,其问卷调查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前或推迟。
3.考核工作项在17周前完成,考核结果存系(院)作为教师业务档案。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学生问卷调查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专业班级
调查日期
地 点
总 分
评定等级及权重系数
指标项目及指标分
优(1)
良(0.8)
合格
(0.6)
不合格
(0.5)
教学态度
1.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治学严谨,备课充分(1分)
2.征询学生意见,注意教学反馈,不断改进教学(1分)
3.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注重教书育人(1分)
教学内容
4.教学内容充实、新颖,信息量大(1分)
5.精选教学内容,教材处理得当(1分)
6.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有启发性(1分)
7.注重基本技能与方法的训练(0.5分)
8.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加强实践环节(0.5分)
教学方法
9.因材施教,激发思维,培养能力(1.5分)
10.重视学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开展课堂讨论(1分)
11.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及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1.5分)
教学效果
12.你学习本课程后,是否对该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有较好的把握(1.5分)
13.你学习本课程后,是否有助于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并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1.5分)
综合
评价
你对本课程教学的综合评价是(1分)
你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注:1.请将你的意见在相应栏目中打“√”表示。
2.本表满分为15分。
3.本表由教师所在系(院)存档。
附:2.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学生问卷调查汇总表
调查时间
被调查班级
被调查课程
授课教师
被调查人数
最高分(及个数)
最低分(及个数)
总 分
平均分
综合评价
(人数)
统计人
注: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教师所在系(院)存档(附在表1之首装订成册);一份送学生所在系(院);另一份由教师所在系(院)送教务处。
附:3.课程教学质量考核教师问卷调查表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听课教师
调查日期
地 点
总 分
评定等级及权重系数
指标项目及指标分
(1)
(0.8)
合格
(0.6)
不合格
(0.5)
教学基本素质
1.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注重教书育人(1分)
2.概念正确、阐述无误(1分)
3.内容熟练、条理清楚、逻辑严密(1.5分)
4.重点突出、详略得当、进度适中(1.5分)
5.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声音宏亮(0.5分)
6.板书简明、布局合理、字体端正(0.5分)
教学内容
7.精选教学内容,教材处理得当(1分)
8.教学内容充实、新颖,信息量大(1分)
9.善于结合本课程介绍有关的学术动态或信息(1分)
教学方法
10.启发思维,培养能力(1分)
11.教学方式灵活,教学手段先进(1分)
12.因材施教,注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引导(1分)
教学
效果
13.讲课生动,引人入胜(1分)
14.善于调控课堂氛围,气氛活跃(1分)
综合评价
你对本课程教学的综合评价是(1分)
参考项目
你对本课程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注:1.请将你的意见在相应栏目中打“√”表示。
2.本表满分为15分。
3.本表由教师所在系(院)存档。

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 311300

申诉电话: 0571-[6374-2808]

招生热线: 0571-[6374-2807] 0571-[6392-0327]

邮箱: jxjy@zafu.edu.cn

  • 学校官微

  • 学院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