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为全面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岗位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浙农林大〔2011〕175号)、《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浙农林大继〔2018〕35号),并结合岗位聘任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考核的对象为学院在编在职的全体教职工(学院领导除外)、院聘员工。
2. 员工填写考核材料,校聘员工根据学校通知填写相关考核表,院聘员工填写《院聘员工考核表》(附件1)。
3. 教职工将个人考核表以部门为单位交办公室汇总,全体教职工按部门开展考核工作,部门人数不足4人的则合并部门考核,共分四个考核单位(见附件2),各单位教职工在本单位内校聘员工中推选校级优秀1人,在本单位院聘员工中推选院级优秀2人,若没有符合条件的则不推荐。
4. 个人考核表和各单位推荐结果(附件3)请于2019年1月3日上午11点半前提交院办汇总。
附件1:院聘员工考核表
附件2:考核单位分配表
附件3:推荐结果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