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中心,校内合作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员工有序返岗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农林大办〔2020〕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教职工返岗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期返杭返临
暂未返杭返临、符合健康条件(取得杭州健康绿码)的教职工,应向学院报告返程时间,填报《学院教职工返程信息表》(附件1),并在2月29日前全部返杭返临,并居家观察一周。
二、学院领导、部门主管进校工作
从3月2日(含)开始,编排《学院领导、部门主管进校工作轮班表》,安排符合返岗条件的学院领导、部门主管进校工作。第一周(3月2日至3月6日)轮班安排详见附件2。
三、其他教职工进校工作
1、从3月2(含)日开始,各部(室)、中心,以及自考技能部、航空部(下称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坚持“能少尽少”原则,安排符合返岗条件的其他教职工进校工作。当日《教职工进校信息表》(附件3)应于前一日12:00前报学院办公室。
为进一步扩展掌握2月26日至3月1日进校动态,各部门可从2月25日起报送后一日的《教职工进校信息表》。
2、学院各部(室)、中心教职工,需凭“校园通行码”(外地返杭返临人员,居家观察一周后方可申请)、“杭州健康绿码”,经测量体温后进校。自考技能部、航空部等合作单位教职工,需签署《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4),报学院批准、保卫处备案后,凭“杭州健康绿码”,经测量体温后进校。
四、其他要求
1、进校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健康监测要求,一旦发现疫情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学院学校报告。
2、办公室保持环境清洁,办公时要佩戴口罩,常用办公用品要及时消毒,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
3、有条件的部门,可单人单间办公,一般办公室内不超过两人。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和信息化平台开展工作。
4、在校内用餐的,应分时段进餐,或自备餐盒打包回办公室分散用餐。提倡在临安居住的教职工回家用餐。
附件:
1、《学院教职工返程信息表》
2、《学院领导、部门主管进校工作轮班表》
3、《 部门教职工进校信息表》
4、《个人健康承诺书》
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