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中心)、各合作方:
根据学校寒假放假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本学期末、寒假及下学期开学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假期
1.自考技能部学生假期: 2021年1月11日-3月5日,3月6日、7日报到,3月8日正式上课;
2.国际教育部学生假期: 2021年1月20日-3月6日,3月7日报到,3月8日正式上课;
3.航空服务定向班学生假期:2021年1月10日-3月7日,3月8日报到;
4.“吉利”富日物流班学生假期:2021年1月25日-3月7日,3月8日报到,3月9日上课。
(注:以上为既定报到时间,可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并提前通知学生。)
(二)教职工假期
学院教职工:1月28 日—2月26日,2月27日报到上班。
二、期末和寒假有关工作安排
(一)做好期末收尾工作,提前谋划下学期工作安排。各部室(中心)、各合作办学方应重视本学期各项工作的收尾,及时总结经验。 要妥善安排好假期的工作和休息,提前做好下学期的工作计划。要及时了解掌握并分析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和上级 防控政策要求,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返校”的原 则,科学计划开学工作,全面排查风险、及时整改、完善预案、备足物资,确保下学期各项工作顺利起步、平稳开展。
(二)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部室(中心)、合作办学方要在放假前对办公室、学生寝室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对校园防火、水电使用等方面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各部室(中心)、合作办学方要重视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农林大办〔2021〕2 号)要求。寒假期间校园继续实行准封闭式管理,师生进出校园继续 实行“一看二扫三测”。校外人员进校,须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要督促本单位师生员工及时、如实、准确填写 “每日一报”健康信息。妥善做好学期末工作,按照“错时、错峰”原则,分批有序组织学生放假离校。引导师生合理安排出行,原则上不前往国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跨省与长途旅行。节假日期间,要做到少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组织或参与聚集性的活动,尽量不到人员集聚或密闭的公共场所。
(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过节氛围。各部室(中心)要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 党委廉政纪律,遏止“四风”问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觉 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
三、寒假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一)寒假学院安排教职工值班,负责处理有关事宜,值班安排及要求详见《2020-2021学年寒假学院值班安排表》。
(二)各部室(中心)要认真执行学院寒假值班安排,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三)寒假个人当日值班信息可登录“智慧浙农林”APP的“值班安排”栏查询。
(四)各合作方自行制定寒假轮休与值班安排。
祝全院师生春节快乐!
附件:2020-2021学年寒假学院值班安排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