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经理人、造林更新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职业技能评价服务工作计划,学院将于2024年11—12月组织开展农业经理人(三级、四级)、造林更新工(二级、三级)技能认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码
浙江农林大学S000033001027
二、时间安排及费用
职业 |
等级 |
面向对象 |
收费标准 |
报名时间 |
认定时间 |
认定地点 |
农业 经理人 |
中级工 (四级) |
社会人员 |
500元/人 |
11月11日—12月5日 |
12月21日 |
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 |
高级工 (三级) |
社会人员 |
600元/人 |
造林 更新工 |
高级工 (三级) |
社会人员 |
600元/人 |
技师 (二级) |
社会人员 |
1100元/人 |
三、申报条件
农业经理人(四级、三级),按以下条件申报:
1、农业经理人四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2、农业经理人三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造林更新工(三级、二级),按以下条件申报:
1、造林更新工三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2、造林更新工二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认定办法
职业 |
等级 |
考核类型 |
考核形式 |
满分分值 |
农业经理人 |
中级工 (四级) |
理论 |
机考 |
100 |
实操 |
卷考 |
100 |
高级工 (三级) |
理论 |
机考 |
100 |
实操 |
卷考 |
100 |
造林更新工 |
高级工 (三级) |
理论 |
机考 |
100 |
实操 |
纸笔作答/实际操作 |
100 |
技师 (二级) |
理论 |
机考 |
100 |
实操 |
纸笔作答/实际操作 |
100 |
综合评审 |
论文答辩 |
100 |
中级工、高级工两门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技师三门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
备注:报考技师(二级)须提交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详见附件4)、论文(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6)。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在12月14日—15日快递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念慈楼207办公室叶老师0571-63745593(只支持顺丰快递)。
五、报名方式
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2.jsp)自主报名,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如遇报名人数较少、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将及时调整或取消认定计划,报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技能认定的,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相关说明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与浙江省职业能力建设网查询,证书查询网站:
http://zscx.osta.org.cn/
http://rlsbt.zj.gov.cn/col/col1453803/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持有人可享受职业培训、就业创业、技能人才等政策待遇,纳入人才统计、表彰范围等。
浙江省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事先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并申请培训补贴。
八、相关说明
联系人:陈老师、叶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742207
0571-63745593
0571-63745719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念慈楼207办公室
附件:1、工龄证明(模板)
2、平台报名流程介绍
3、农业经理人申报条件详细说明
4、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5、造林更新工技师论文评分标准
6、论文撰写格式与规范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