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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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以研究精神推动继教学院、共富学院业务发展的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以下简称2025年度课题)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2025年度课题实行统一申报,分类评审,具体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其中,重点课题拟立项4项,一般课题拟立项9项,青年课题拟立项7项。

具体选题范围参照《2025年度课题申报选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课题名称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实际需要自拟。青年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重点课题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学校在职人员,一般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

(二)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1人且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申请人可以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申报。申请人有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课题未结题的(截至2025430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的不得申报。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年度课题。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包括负责人)。

三)凡以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等为基础申请课题的,须在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请结题(相似度不能大于30%)。申报课题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今后五年内申请课题的资格,并追回课题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根据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填写《2025年度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附件2)。

(二)生态文明研究院会同继教学院、共富学院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

(三)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经继教学院、共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立拟立项项目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资助经费

研究课题将根据研究任务视情况安排相应研究经费,其中重点课题研究经费4万元,一般课题研究经费2万元,青年课题研究经费0.6万元,课题立项后先拨付50%经费,结题后拨付剩余经费。课题经费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

五、课题管理

(一)课题原则上应于2027630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并提交成果,具体时限将在课题任务书中明确。到期后由继教学院、共富学院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二)结题要求

1. 重点课题。完成研究报告(2.5万字)1篇,需通过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评审。同时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公开发表B刊论文2篇或A刊论文1篇;获厅级以上领导批示2件次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1件次;专著或教材1部(本);被学校或继教学院、共富学院采纳使用;经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认定的可以结题的其他成果形式。

2. 一般课题。完成研究报告(1.5万字)1篇,需通过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评审。同时至少完成以下成果之一: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B刊及以上论文1篇;获厅级以上领导批示1件次;专著或教材1部(本);被学校或继教学院、共富学院采纳;经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认定的可以结题的其他成果形式。

3. 青年课题。结题成果至少完成以下之一:公开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被学校或继教学院、共富学院采纳;经继教学院、共富学院认定的可以结题的其他成果形式。

研究成果需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研究成果标注为,第一署名“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第二署名“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浙江农林大学乡村共富学院”。结题成果符合《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乡村生态共富研究基地资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与继教学院、共富学院业务具有强相关性的,参照给予奖励。

六、材料报送

申报人于2025530日之前将《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继教学院、共富学院办公室(东大楼221),电子版材料(文件名称为:申报人姓名+选题)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要确保纸质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联系人:郑佳茹,0571-63708862

电子邮箱:zhengjiaru0209@163.com

生态文明研究院

继教学院、共富学院

20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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