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打造一支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根据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相关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头雁”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和金融导师。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5年浙江农林大学招收400名“头雁”学员。
(一)乡村产业带头人“头雁”200名。包括:1.种植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专题,学员涵盖种植大户、合作社成员等;2.养殖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专题,学员涵盖养殖大户、合作社成员等;3.数字赋能乡村产业发展专题,学员涵盖乡村从事数字化服务相关人员等;4.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专题,学员涵盖乡村从事一二三产业发展人员等。
(二)乡村新业态主理人200名。包括:1.乡村产业新业态主理人专题,学员涵盖乡村农业新产业带头人等;2.乡村运营新业态主理人专题,学员涵盖乡村经营各业态主理人等。
二、招募导师类别
(一)专业导师:70名,侧重为学员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政策解读、产业规划等支持。
(二)创业导师:70名,侧重为学员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资源对接等服务。
(三)金融导师:20名,侧重为学员提供金融方面的指导。
三、导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熟悉“三农”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愿从事指导与培养工作。
4.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导师
(1)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农业经济管理、乡村治理、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金融、品牌建设、数字化经营等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学术水平。
(2)熟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参与过省级以上课题或政策研究,能够为学员提供政策解读与规划指导。
(3)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了解国内外农业发展状况和先进经验,或有较实用的科技成果、可转化的专利技术,或熟悉农业政策法规等相关管理知识,或有丰富的农业生产、企业经营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创业导师
(1)乡村产业带头人或相关企业家,有联农带农能力,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熟悉乡村产业全链条运营,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业态引入、利益分配机制等。
(3)熟悉乡村市场运作规律,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学员对接企业合作、投融资渠道或市场资源。
3.金融导师
(1)具备5年以上银行或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熟悉企业信贷、投融资、风险管理等业务,曾主导或参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项目,能够针对“头雁”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
(2)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辅导意识,愿意投入时间参与企业跟踪指导,并承诺至少1年服务期,确保辅导实效。
四、导师工作任务
1.专业导师
(1)参与制定学员培养方案,培育周期内,为本组学员提供至少1次的专题授课或辅导。
(2)为本组学员提供产业发展、政策应用、风险防控等专业指导不少于5次,线下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
(3)协助对接科研资源、技术支持和行业合作渠道。
2.创业导师
(1)对本组学员创业项目进行跟踪辅导并提出优化建议,线上指导学员不少于2次,线下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
(2)协助学员对接市场资源、投融资机构及销售渠道。
3.金融导师
(1)对学员进行线下金融方面专业指导不少于1次。
(2)需结合银行业务经验,为“头雁”学员企业提供融资方案、风险管理等专业建议,助力其优化财务结构。
(3)协助“头雁”学员企业对接银行信贷、政府补贴等资源,解读金融政策,确保其获得精准支持。
五、导师待遇
1.发放指导津贴。
2.颁发导师聘书。
3.优先参与省级乡村振兴论坛、考察交流等活动。
4.设立“优秀导师奖”,对成效突出的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5.提供数字化平台支持,方便导师远程辅导与资源对接。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6月1日-6月10日)
有意者请填写《2025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导师申请表》(附件1、2、3),并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6月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353280790@qq.com。
(二)综合评审(6月10日-6月12日)
由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组织线上沟通,重点考察专业能力、指导经验和合作意愿。
(三)聘任公示(6月13日-6月17日)
公示拟聘名单,无异议后签订导师协议并颁发聘书,聘期1年。
七、联系方式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电话:0571-61740718,13968139271(吴老师)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