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开展院聘员工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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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学院考核工作部署,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院聘员工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全体院聘员工。

(二)以下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1.本年度退休人员;

2.待聘人员;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岗或离职人员;

4.根据相关规定,不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人员。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岗位工作任务、承担公共事务等。

三、考核等级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二)分五组进行——①学院办公室②学生办公室+助学管理中心;③学历教育中心;④教育培训中心;⑤技能评价中心。每组按20%比例(四舍五入)评选优秀,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四、考核程序

(一)材料报送。填写《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聘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附件),一式2份,本人签字,于2026年1月7日前提交至所在部门。

(二)部门评审。各部门依据员工的综合表现择优推荐人选,并将相关考核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考核等级与意见于2026年1月9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

(三)述职汇报。推优人员于2026年1月12日进行5分钟的PPT汇报,PPT请于1月11日前提交至邮箱:15868460144@163.com。

(四)学院评定。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部门评审的基础上结合考核材料和述职汇报对员工拟定考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最终评定,最终结果向全院公示。

五、考核结果运用

院聘员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发放、聘任、调岗、解聘等重要参考依据。

六、其它说明

(一)在现岗未满一年的院聘员工,只进行鉴定,不确定等级。

(二)病假、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三)党员教职工须经所在党支部签署思想政治表现的评价意见。

(四)本年度新参加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外派人员及借调(用)人员数量计入考核单位考核基数。

(五)如有特殊情况或疑问,请及时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金贝李,联系电话:63743132(9293132)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聘员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年度)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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