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着力培育一批兼具为农情怀、实战能力与创新精神的乡村运营骨干,浙江农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专业导师和创业导师,为学员提供系统性指导和支持。具体方案如下:
一、导师类别
1.专业导师:30名,侧重为学员提供理论指导、政策解读、产业规划等支持。
2.创业导师:30名,侧重为学员提供创业辅导、项目孵化、资源对接等服务。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熟悉“三农”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导师
(1)政府、高校及科研机构从事农业政策法规、经济管理、乡村治理、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金融、品牌建设、数字化经营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同等学术水平;
(2)熟悉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参与过省级以上课题或政策研究,能够为学员提供政策解读与战略规划指导;
(3)参与过乡村振兴项目咨询或论证,具有乡村资源开发、乡村运营方案设计等经验,能够指导学员撰写乡村发展规划或运营方案。
2.创业导师
(1)乡村运营领域的职业经理人或企业家,具有从事乡村集体经济、农文旅业态开发、整村/片区化运营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熟悉乡村产业全链条运营,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业态引入、利益分配机制等;
(3)熟悉乡村市场运作规律,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为学员对接企业合作、投融资渠道或市场资源。
三、工作任务
(一)专业导师
1.参与制定学员培养方案,在培育周期内,为本班学员提供至少1次的专题授课或行业沙龙;
2.为本组每名学员提供乡村经营、产业发展、政策应用、风险防控等专业指导不少于2次(线上线下均可);
3.指导学员撰写乡村发展规划或运营方案;
4.协助对接科研资源、技术支持和行业合作渠道。
(二)创业导师
1.对本组每名学员运营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辅导并提出优化建议,线上指导不少于2次,线下实地指导不少于1次;
2.参与至少1次基地研学或驻村实战指导,参与项目路演评审;
3.协助学员对接市场资源、投融资机构及销售渠道。
四、导师待遇
1.颁发2026年度“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导师聘书;
2.发放指导津贴;
3.优先参与省级乡村振兴论坛、考察交流等活动;
4.设立“优秀导师奖”,对成效突出的导师颁发荣誉证书;
5.提供数字化平台支持,方便导师远程辅导与资源对接。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申请(4月1日—4月6日)
有意者请填写《“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专业/创业导师申请表》(附件1/2),并附上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4月6日(星期五)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5868895912@163.com
(二)综合评审(4月7日—4月9日)
由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并对入围人员组织线上沟通,重点考察专业能力、指导经验和指导意愿。
(三)聘任公示(4月10日—4月12日)
公示拟聘导师名单,无异议后签订导师协议并颁发聘书,聘期1年。
六、联系方式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庞妮
电话:0571-63742306、13336051754
附件1:“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专业导师申请表
附件2:“浙江千名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计划”创业导师申请表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