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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农林大学主要课程建设方案
    发表时间:2018/02/13 14:42:17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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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林院教[2001]9号)
    主要课程是指对本校各专业教育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加强主要课程建设是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一项起长期作用的基础工作。课程建设主要从教学文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方面进行。主要课程建设的目的是提高教学质量,目标是达到一类课程标准。
    一、主要课程建设评估的实施办法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程序
    1.申报条件:
    ①申报院组一类课程建设的课程。应该是对各专业教育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师资强、条件好的专业课;
    ②申报院级一类课程建设的课程.必须是系级重点课程,且建设期限已满一年,建设情况良好;
    ③申报院级一类课程建设的课程,任课教师必须有3人(含3人)以上。
    2.申报程序:
    ①各系每年从系级重点课程中选择2-4门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作为院级一类课程建设的候选课程;
    ②上述各课程建设祖填写《浙江农林大学课程建设申报计划书》,由各系统一收齐,于10月下旬报教务处;
    ③经审核同意,由教务处公布新建院级一类课程名单,同时划投建设经费总额的二分之一;另一半经费诗评估验收通过后拨付。
    (二)健设周期与质量要求
    1.院级一类课程建设周期为一年。要求各课程建设组在建设期内做好以下各项工作,争取顺利通过院级评估验收,达到院级一类课程标准:
    ①按照《课程评估表指标内涵及评分标准》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②根据20项二级评估指标,建立相对应的资料档案盒。每个档案盒内须建立资料目录。所有材料(原始材料除外)均须打印。
    ③以上工作必须在系级评估(10月中旬)前完成。
    2.由于客观原因没有按时完成建设工作、第一年未通过评估的课程,经院评估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续建一年,延至下年度复评。复评仍未通过者即取消其建设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再申请院级一类课程评估验收。满两年后可直接申请院级评估,通过者拨付建设经费剩余部分。
    (三)评估实施办法
    1,组织评估队伍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水平较高的课程建设队伍,是课程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的基础。为此,有必要建立校、系两级评估队伍,负责课程建设评估工作。
    ①系级课程建设评估由系级教学评估小组负责主持。系教学评估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成员3~5人,一般由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热心教学研究、判断能力强,善于发现问题并客观分析问题,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副高级(特殊情况可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所组成。
    ②院级一类课程评估由院教学评估领导小组负伤主持.具体实施由教务 处牵头。
    2.评估的实施过程
    院级评估一般定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各课程建设组按照一类课程标准做好建设工作,经过自评、系级评估等环节,在条件基本具备的情况下,提出 评估申请,最后由学校组织评估验收。
    (1)自评:课程组的自评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①对照《课程评估表指标内涵及评分标准》逐项检查准备情况,不足之处, 及时整改。
    ②填写《课程建设评估表》,自我评分并说明评分依据。
    ③在认真分析、总结课程建设情况的基础上,写出自评报告。
    ④自评工作应在10月上旬完成。
    (2)系级评估:在课程组自评基础上,各系教学评估小组于10月中旬对本系的课程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听、查、读、议等各种教学检查形式,全面了解课程建设情况,评判建设效果,填写评估意见,对照评估指标逐项打分,最后写出系级评估报告。
    对建设不力者,各系应提出警告,责其整改。同时提供业务指导,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建设力度,以使院级评估之前,基本达到建设要求。
    (3)评估申请:经过以上环节,进入申请评估阶段。条件基本具备、准备接受院级评估的各课程,需填写《浙江林学院课程建设评估验收申报书》,由各系统一于10月底报教务处。凡未提交评估申报书的课程,学校将不对其评估验收,同时取消其院级一类课程建设资格,且在两年内不得再申报院级一类课程建设。
    评估申报书包括以下内容:
    ①封面
    ②自评报告
    ③系级评估报告
    ④课程建设评估表(本表共20页)
    (4)院级评估:院级评估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院评估领导小组将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坪分标准,在系级评估的基础上,对提出评估申请的课程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结果于12月公布。
    (5)中期检查:为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确保一次评估通过车,学校将根据实际需要,对全部或部分新建课程进行中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加以
    整改。中期检查一般于每年5月上旬进行。
    (6)不定期抽查:课程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中一项长期的、动态性的基础工作。为使课程建设保持不断进取的动力.学校将不定期地对已达标课程进行全面或单项抽查。如发现严重退步、已达不到院级一类课程标准者,可以对其作出警告或取消院级一类课程资格的处理。
    二、主要课程建设评估的标准
    (-)主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一类课程标准
    1.有实验教学的课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各项分值总计在90分(含90分)以上;
    ②重点指标(二级指标中的第1、3、6、12、16、19、Zo项)必须全部达到B级(含B级)以上;
    ③一般指标中只能允许出现2个C级、1个D级,其余都达到B级以上。
    2.无实验教学的课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各项分值总计在67分(含67分)以上;
    ②重点指标(二级指标中的第1、3、6、8。16、19、20项)必须全部达到B级(含B级)以上;
    ③一般指标中只能允许出现2个C级、1个D级,其余都达到B级以上。
    3.二级指标评分说明:
    ①第3项(试题库):根据课程性质有必要且有条件建立试题库的,应按要求建立试题库,暂无题库软件的,先按建立试题库的要求拟定试题样卷,否则.该项指标只能评C或D级。
    ②第6项(教师业务水平):该项具体资料要求第2~5条中,至少1条表现突出,否则不能评A级。
    ③第16项(讲课水平):应将是否注重采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列为重点考核内容。凡适宜采用电化教学的课程,应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建设期内至少应完成多媒体教学准备工作,否则,除非其它条件非常突出,一般不予评A级。
    ④第20项(教学法研究):须附当年教改工作总结,否则不能评A级。
    三、主要课程建设的经费管理与奖励
    (-)经费管理及开支范围
    1.学校设立主要课程建设专项资金。经费额度将根据学校发展情况有所浮动。目前每门课程建设经费为4000元。
    2.课程建设主持人要对建设任务总体规划。及时掌握开支额度,精打细算,合理支出。各项开支项经课程建设主持人及系(院)领导签字方可报销。
    3.校计财处依据开支范围对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主要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课程教学建设相关的示教、实验设备和资料、科研经费,其开支范围为:
    ①试题库建设;
    ②本课程教师参考用书及相关资料;
    ③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具,会演示设备、必要的陈列柜等;
    ④教学用实验设备的补充、完善;
    ⑤本课程实验仪器的维修与保养;
    ⑥本课程教学研究的有关开支。
    (二)奖励:
    凡通过院级一类课程评估验收的课程,学校将给予每门课3000~5000元的奖励。
    地址: 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
    邮编: 3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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