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办函【2022】6号)与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浙江省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同意浙江农林大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浙技评(2022)33号】文件精神,浙江农林大学作为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单位,可面向全省开展农业经理人4-1级、造林更新工5-1级,园林绿化工(花卉园艺工)5-1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等有关规定,遵守“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活动,并接受省级人力社保部门监督管理。通过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员,可按照我省规定,同等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现将2022年度农业经理人等级认定报名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编码
浙江农林大学S000033001027
二、报名、认定、考试时间及收费标准
计划编号 |
2022-07-48657 |
2022-07-48659 |
职业名称 |
农业经理人 |
农业经理人 |
工种编号 |
5-05-01-02 |
5-05-01-02 |
评价等级 |
三级 |
四级 |
工种名称 |
农业经理人 |
农业经理人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2-09-13 |
2022-09-13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0-09 |
2022-10-09 |
初审截止时间 |
2022-10-17 |
2022-10-17 |
报名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0-24 |
2022-10-24 |
报名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0-28 |
2022-10-28 |
准考证下载开始时间 |
2022-11-14 |
2022-11-14 |
准考证下载截止时间 |
2022-11-18 |
2022-11-18 |
考试时间 |
2022-11-19 |
2022-11-19 |
成绩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1-25 |
2022-11-25 |
成绩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2-02 |
2022-12-02 |
认定收费标准 |
社会人员 |
600.00元 |
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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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条件
农业经理人4-3级,按对应以下一次性申报;
1.农业经理人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2.农业经理人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校毕业证书(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大学本科级以上学历,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并具有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经验。
四、认定内容
农业经理人(4-3级)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及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由3—5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员按技能考核规定各自分别打分,取平均分为考核得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为合格。
五、报名方式
申报认定人员填写完整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1),扫描件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备好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2寸近照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纸质文件由评价机构留底保存,电子版资料由评价机构上传至一体化平台完成资格审核)。
注: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如实填写,最后必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粘贴近期2寸证件照;
3、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清晰的本人证件照(拒绝使用扫描、PS等处理过的图片)。要求是JPG或JPEG格式,以本人身份证号加姓名命名,如“330122199209097551张三.jpg”,文件大于30K且小于2M,大于215*300(宽*高)像素;
4、扫描件资料需版面整洁、字迹清晰可辨;
5、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填写完整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2寸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资料需在报名截止前打包发403410004@qq.com (邮箱) ;
6、纸质版资料在报名公示截止后上交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念慈楼 207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衣锦校区),或将资料快递至以下地址:
联系人:陈老师、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742207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252号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念慈楼207办公室(为方便收取请发顺丰或邮政快递)。
六、有关说明
1、为提升认定质量,同一工种、等级认定申请人数为30人,如遇认定量较大等特殊情况,调整认定时间,纳入2023年认定计划,报省技能人才评价中心确认后实施;
2、如遇重大政策变动,认定许可调整及不可抗拒原因,我们将及时调整(取消)认定计划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
浙江农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9月13日